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大部分工艺流程会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劳动者的健康,其中噪声是最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本文就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噪声快检设备——声级计的使用方法。 测量前的准备 按照GBZ/T 189.8-2007的要求进行噪声的测量,测量前应做好测量仪器的选择、校正工作,并确定测量点。 01 测量仪器的选择 固定的工作岗位选用声级计;流动的工作岗位优先选用个体噪声剂量计,或对不同的工作地点使用声级计分别测量,并计算等效声级。 02 测量仪器的校正 测量前应根据仪器校正要求对测量仪器校正。 03 测量点的确定 工作场所声场分布均匀(测量范围内A声级差别<3dB(A)),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 工作场所声场分布不均匀时,应将其划分若干声级区,同一声级区内声级差<3dB(A)。每个区域内,选择2个测点,取平均值。 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在流动范围内,对工作地点分别进行测量,计算等效声级。 声级计使用方法 TES1350A声级计 打开电源开关并选择适当的档位 选择CAL94dB进行自我校正判断仪表是否正常 测量以人为感受的噪音量选择A加权,读取即时的噪音可选择F键,读取当时的平均噪音量则选择S键 将开关选在MAXHOLD位置按下RESET按键开始测量最大音量 测量完毕将电源开关关于POWEROFF位置 噪声作业分级 噪声作业测量后,依据噪声暴露情况计算LEX,8h或LEX,W后,根据下表确定噪声作业级别,共分四级。 等级 等效声级LEX,8hdB 危害程度 Ⅰ 85≤LEX,8h<90 轻度危害 Ⅱ 90≤LEX,8h<95 中度危害 Ⅲ 95≤LEX,8h<100 重度危害 Ⅳ LEX,8h≥100 极度危害 注:表中等效声级LEX,8h与LEX,W等效使用 小贴士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2007)中规定,噪声职业接触限值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时间不等于8小时,需计算8小时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不是5天,需计算40小时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 稿源、责任编辑:王一涵 “盐城卫监” 热门榜单 ←长按“二维码”立即获取
现场检测仪器简易使用指南(五)——声级计
您觉得本篇内容如何
评分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