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为加强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工业设计公共服务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第二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名单,沈阳创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榜上有名。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相关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落实创建任务、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对培育对象运营发展的跟踪指导,在条件成熟时组织开展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工作。
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政法函〔2022〕117号
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工业设计公共服务能力,按照《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工信部产业〔2018〕123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经自愿申报、省级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沈阳创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第二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名单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创建任务。推动各培育对象紧扣《工作指南》要求,突出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功能,有效提升工业设计发展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支持力度。搭建工作推进平台,加强服务管理,加大统筹协调支持力度,为培育对象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三、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各培育对象细化创建方案,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体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组织专家指导培育对象完善提升。
我部将加强对培育对象运营发展的跟踪指导,在条件成熟时,组织开展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6月6日
第二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名单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