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药企在互动平台上针对投资者提问的“药品抽检不合格品种中为何有公司生产的多批次品种”这一问题表示,产品的质量是需要相应条件保证的,在产品流通过程中如有不受控的外界因素可能会对产品质量造成一些影响。
药品流通行业是服务于大健康产业的行业,其经营模式包括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互联网+”业务以及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需要从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加强监管,才能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买药、网上就诊几乎成为趋势,互联网药品流通行业也因此迎来机遇。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我国网上药店市场销售额为70亿元,同比增长40.6%。2020年春节以来,宅家的患者也更多愿意选择线上购药、网上就诊,加速了互联网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为了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相关权益,我国对互联网药品流通行业也进行了严格规范,目前已逐步建立严密的互联网药品流通监管体系,进一步保障群众网上买药的安全性。
今年2月份,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明确指出要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对通过互联网机型的诊疗和用药等进行一体化监管,对相关信息做到可追溯,提升监管水平等,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不少人士表示,互联网购药确实存在很大的便捷性,尤其是在当前特殊时期,可以避免线下就医买药排队的麻烦,但互联网药品流通行业的监管盲区依然存在,亟待进一步落实。近日,有媒体报道了一起互联网药物流通的案例:某消费者通过跑腿骑手代购药品,而骑手却将抗生素(处方药)混入代购药品中,谎称是药店药师建议购买并加价售卖给消费者的,致使消费者误服并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反应。
业内认为,消费者互联网采购药品的安全性,取决于平台自律监管的有效性以及骑手道德操守的不确定性。尤其是非处方药在监管当中的盲区相对更多。因此建议互联网药品流通的行为延伸到哪里,监管就应延伸到哪里。
那么,在互联网药物流通过程中,各方又该如何规避风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该人士认为,相关平台及从业人员要为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消费者也应尽量从医院、正规药店购买药品,如果在互联网购药时发生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向药监局依法举报。同时也希望药监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指导、行政监管,行政处罚等法定权限,保护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