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 标准发布】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第五批辽宁省地方标准的通告》,正式发布了19项辽宁省地方标准。其中4项由辽宁省气象局管理的地方标准将于6月30日起实施。
这4项地方标准分别是由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起草的《极轨卫星遥感监测 第1部分:术语》、《极轨卫星遥感监测 第2部分:干旱灾害》、《极轨卫星遥感监测 第4部分:森林火灾》,以及由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辽宁省气象装备保障中心、营口市气象局共同起草的《地面臭氧浓度等级》。
据悉,《极轨卫星遥感监测 第1部分:术语》、《极轨卫星遥感监测 第2部分:干旱灾害》、《极轨卫星遥感监测 第4部分:森林火灾》这3项标准于2017年6月正式立项。《极轨卫星遥感监测 第1部分:术语》对原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增加了19个新术语;《极轨卫星遥感监测 第2部分:干旱灾害》针对中分辨率卫星遥感监测作物苗期和稀疏植被干旱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增加了能量指数和土壤调节植被指数等方法;《极轨卫星遥感监测 第4部分:森林火灾》增加了上下文火点判识法,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下垫面类型、植被覆盖度等对估算背景温度的影响,同时增加了云、水体等辅助信息的判识。
据了解,《地面臭氧浓度等级》地方标准是根据辽宁地区的臭氧监测浓度,结合辽宁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等因素,以及臭氧夏季较高、冬季很低的显著季节变化特点,制定适合当地的、细致的地面臭氧浓度等级,提出各等级对公众健康的影响,不仅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而且对于臭氧前体物的污染排放源控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截至目前,由辽宁省气象局归口管理且现行有效实施的地方标准共47项,内容涉及观测、预报、服务、信息网络等方面,对规范业务流程、提升服务产品质量、促进相关业务服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