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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行动展开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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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场所,人们依靠土地耕种收获生存所必需的粮食,而土壤质量的好坏就关乎着粮食收成的好坏,同时也是生态环境质量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标。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响应通知,于近日印发《兵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就开展兵团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此次土壤普查将把兵团所管辖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作为普查对象,其中,重点调查与林地、草地中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和未利用地中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
 

  《通知》指出,今年兵团将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实验室筛选、外业采样点规划布设、普查试点,开展培训和宣传等工作,启动并按要求完成兵团盐碱地普查,确保到2025年完成兵团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通知》还对土壤普查的经费保障和工作要求作了具体说明,并公布了此次工作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此次兵团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将全面落实并完成国务院对此次工作作出的要求,通过普查,将进一步提升兵团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兵团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原文:

  兵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做好兵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与内容
 

  普查对象为兵团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二、普查时间安排
 

  2022年,完成兵团实施方案编制、实验室筛选、外业采样点规划布设、普查试点,开展培训和宣传等工作,启动并按要求完成兵团盐碱地普查。
 

  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普查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兵团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
 

  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兵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下半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兵团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兵团耕地质量报告和兵团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三、普查经费保障
 

  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兵团和师市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各师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面查明查清兵团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组织领导。土壤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成立兵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兵团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师市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师市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三)强化质量控制。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要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保密措施。
 

  (四)做好舆论引导。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兵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兵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孔星隆 兵团党委副书记、副政委
 

  副组长:王炳炬 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正厅长级)
 

  杨秀理 兵团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 然 兵团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刘庆发 兵团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胡小平 兵团财政局二级巡视员
 

  郭劲松 兵团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孙 斐 兵团水利局副局长(援疆)
 

  杨 勇 兵团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官爱荣 兵团统计局副局长
 

  周 平 新疆农垦科学院副院长
 

  李兆敏 石河子大学副校长(援疆)
 

  张利莉 塔里木大学副校长
 

  吴博义 兵团林草局二级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兵团农业农村局,主任由兵团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杨勇兼任。领导小组在2025年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兵团不另行发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2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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