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网 仪表产业】编者按:日前,湖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严禁向用户收取计量装置费用及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公用企业严禁向终端用户收取计量装置费用及其安装人工费用,已经收取的应尽快清退,已经发布公告准备收取的及时撤回公告。该通知进一步落实了国办函〔2020〕129号文与湖南省发改委相关文件关于计量装置费用方面的要求。
在燃气行业,燃气表是燃气企业与用户燃气计量和费用结算的重要工具,其单价虽然不高,但是如果进行批量置换,对于燃气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成本支出,因而导致不少燃气企业不顾政策要求,向用户收取换表费,引发合规风险。
燃气企业应守住合规底线,不应通过突破政策红线违规收费来收回成本,正确的方式应是通过推动价格机制改革,捋顺企业与用户的关系,通过价格联动机制将成本向终端传导。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现行政策下,因计量装置超过使用期限或者计量偏差原因而置换的,由燃气企业承担费用。对于人为因素造成的装置损害产生的更换费用,如果仍由燃气公司承担,则明显不公平,但是仅有少数省份对此进行了规定。
如《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因燃气用户责任造成燃气计量装置损坏的,维修或者更换费用由燃气用户承担。湖北省和湖南省关于落实国办函〔2020〕129号文的具体实施方案中也对此进行了规定。湖北省规定,计量装置因用户自身原因或其他责任人造成损坏及责任事故的,计量装置购置及更换费用由用户或其他责任人承担。湖南省规定,计量装置因用户自身原因造成损坏的,其购置及更换费用由用户承担。
湖南省相关通知文件:
湖南省清理收费实施方案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