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禁止在楼梯间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为其充电。
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迅速,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仅广东就超过2000万辆,产量仍在快速增长,火灾风险急剧增加。电动自行车的维修、改装、停放、使用等,以及锂电池的充电、报废和回收等环节管理不规范,存在非法改装、入户充电、过度使用和电池老化等问题,滋生大量安全隐患。特别是由于户外充电桩不足、充电价格不均等原因,入户充电问题较为普遍,“人车同屋”导致火灾亡人率居高不下。
据统计,80%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充电时段,66.7%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20时至次日5时之间,其中的安全隐患不言而喻,这也成为安全生产领域的“顽疾”。为破解这一难题,全国多地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主动向科技要力量、要人力,继简易喷淋、烟感系统后,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发,在提升预警处置能力方面推出RFID射频识别禁入系统与建立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场新举措,成为部分城市利用科技手段防控电动自行车电池火灾的重要方法。
RFID射频识别禁入系统是如何做到让电动自行车电瓶无法进入居住区域的呢?
以深圳为例。在城中村自建房门洞处、住宅楼大堂出入口的位置进行RFID识别器安装,同时登记使用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电话号码等信息,对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识别标签接入安装。一旦带有识别标签的电动自行车进入RFID识别器识别区域,识别器将主动报警,同时通过无线传输方式将警情传输至后台监测中心,后台监测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现场业主、房东、综管员,告知其具体哪一户业主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门洞。房东、综管员及时通过现场视频、上门核查方式制止电动自行车入户的行为。
而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及停放场所,则是一个集充电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管理系统于一体,由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技术指导,应用目前先进的科技手段及最新的行业规范要求所推出的智慧建设项目。它结合电子围栏实现RFID精准停放,通过配合划定骑行区域、指定停车站点、限定禁行区域等方式实现精准垂直停车,实现车辆可管可控。并且在停放同时还能为其充电,可谓一举两得。
建设电动自行车RFID射频识别禁入系统有利于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统一有效的后台管理,通过电动自行车RFID射频识别禁入系统技术将分管职能部门、社区网格、房东或者物业、电动自行车使用者、业主等紧密地结合起来,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后台跟踪,杜绝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充电,避免因电动自行车充电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在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真正实现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