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从平顶山市传来消息,平顶山市13个部门联合印发《平顶山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积极回应市民对宁静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
按照部署,有关部门将共同推进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治理,力争到2025年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突出重点企业监管。通过开展工业噪声污染源达标整治,采取工艺设备升级改造、加装降噪设备以及逐步推进工业企业淘汰搬迁等措施,加强工业企业厂区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控制。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突出重点时段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采取有效设备及工艺,减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噪声污染;督促施工单位尽量减少夜间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强化重点领域治理。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依法设置相关标志、标线;鼓励采用低噪声路面材料及技术、改进或取消不必要的减速带、提升路面平整度、种植绿化带等综合措施,加强道路养护。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方面,营造宁静生活环境。有关部门将指导各县(市、区)发布广场舞活动倡议或文明公约,引导广场舞爱好者自律管理。在举行中等、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净化考点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