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网 仪表标准】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GB/T 41248-2022《燃气计量系统》国家标准获批发布,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GB/T 41248-2022《燃气计量系统》国家标准由TC124(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24SC1(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温度、流量、机械量、物位、显示仪表、执行器和结构装置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GB/T 41248-2022《燃气计量系统》国家标准由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前卫表业有限公司、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苍南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思达特测控设备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宇翔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南京分站、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单位参与起草完成。
天然气计量系统建设、投产和运行期间都是按照单体设备进行验收和运行管理,没有对整个燃气计量系统的国家标准要求。为投产前和运行中的天然气计量系统的性能评价提供科学和标准的方法,以满足国内快速发展的天然气贸易交接计量的监管需求,所以制定本标准非常必要。
本标准参考:B/T 11062-2014 天然气 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GB/T 13610-2014 天然气的组成分析 气相色谱法;GB/T 17747.1-2011 天然气压缩因子的计算 第1部分:导论和指南;GB/T 17747.2-2011 天然气压缩因子的计算 第2部分:用摩尔组成进行计算;GB/T 17747.3-2011 天然气压缩因子的计算 第3部分:用物性值进行计算;GB/T 18603-2014 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GB/T 22723-2008 天然气能量的测定;GB/T 32201-2015气体流量计;OIML D11:2004 电子测量仪表通用要求;OIML D31:2008 软件控制测量仪表的通用要求等文件编制而成。
本标准与OIML建议R140:2007相比在结构上有调整,附录H中列出了本标准与OIML建议R140:2007《燃气计量系统》的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与R140:2007相比,本标准主要做了如下编辑性修改和调整:删除了原标准的第1章“序言”,修改增加了“前言”;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将建议R140的第1章和2章合并为第1章;按照GB/T 1.1的要求,将范围修改;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增加了第二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部分引用了R140的附录H;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适当调整了一些章节顺序;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要求,将建议的第4章做了修改采用,调整原来第5章为第4章;相关ISO标准对应国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计量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计量系统总体要求、计量单位和缩写、计量要求、技术要求、流量计、测量模块和辅助设备的技术要求、电子设备技术要求和计量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在标况条件下大流量大于等于100 m3/h,工作压力大于等于200 kPa(压力)的燃气计量系统,不适用于车用压缩天然气(CNG)计量系统。本标准不提供适用于流量计的任何要求。本标准不适用膜式燃气表。
GB/T 41248-2022《燃气计量系统》国家标准充分考虑了燃气计量系统企业生产技术的共性,规范了投产前和运行中的天然气计量系统的性能评价方法和标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满足了国内快速发展的天然气贸易交接计量的监管需求。
本标准指导和规范了天然气计量系统性能评价方法,补充和完善了天然气计量量值溯源体系、计量管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增强了对燃气计量系统产品质量的技术保障能力。对于确保天然气计量的公平、科学、准确、可靠,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