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中国创新指数研究》课题组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创新指数编制方法并进行了测算。结果表明,我国创新能力较快提升,创新发展新动能加速聚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一、我国创新能力较快提升
测算结果显示,以2015年为基期,2022年中国创新指数为155.7,4个分领域指数创新环境指数、创新投入指数、创新产出指数和创新成效指数分别为160.4、146.7、187.5和128.2。与2015年相比,中国创新指数年均增长6.5%,比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快0.8个百分点;4个分领域指数年均增速分别为7.0%、5.6%、9.4%和3.6%。与2021年相比,中国创新指数增长5.9%,4个分领域指数分别增长5.7%、7.0%、9.2%和0.7%(详见表1)。
图 2015—2022年中国创新指数及分领域指数
(2015年=100)
表1 2015-2022年中国创新指数情况
(以2015年为100)
二、创新环境明显优化
“创新环境”领域包括每万人就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数、人均GDP、理工类毕业生占适龄人口比重、科技拨款占财政拨款比重、享受加计扣除减免税企业所占比重等5个指标。
以2015年为100,2022年我国创新环境指数为160.4,年均增长7.0%。分指标看,享受加计扣除减免税企业所占比重指数大幅提升,年均增速达18.7%,2022年指数值达332.4,在中国创新指数的全部18个指标中位列第一;理工类毕业生占适龄人口比重指数、人均GDP指数、每万人就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数指数、科技拨款占财政拨款比重指数的年均增速分别为7.1%、5.4%、3.6%和1.0%,2022年指数值相应为161.7、144.6、128.2和107.2(详见表2)。
表2 创新环境指数
(以2015年为100)
三、创新投入稳步提高
“创新投入”领域包括每万人研究与试验发展(R&D,下同)人员全时当量、R&D经费占GDP比重、基础研究人员人均经费、企业R&D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等4个指标。
以2015年为100,2022年我国创新投入指数为146.7,年均增长5.6%。分指标看,每万人R&D人员全时当量指数增长相对较快,年均增速为7.5%,2022年指数值为165.6;企业R&D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指数、基础研究人员人均经费指数、R&D经费占GDP比重指数的年均增速分别为7.0%、5.0%和3.1%,2022年指数值相应为161.0、140.5和123.7(详见表3)。
表3 创新投入指数
(以2015年为100)
四、创新产出大幅增加
“创新产出”领域包括每万人科技论文数、每万名R&D人员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所占比重、技术市场成交合同平均金额等4个指标。
以2015年为100,2022年我国创新产出指数为187.5,年均增长9.4%。分指标看,每万名R&D人员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数、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所占比重指数实现大幅提升,年均增速分别达12.5%和11.9%,2022年指数值分别为227.7和219.3,在全部18个指标中位列第二和第三;技术市场成交合同平均金额指数增长也较快,年均增速为9.9%,2022年指数值为193.2;每万人科技论文数指数年均增速为3.6%,2022年指数值为128.3(详见表4)。
表4 创新产出指数
(以2015年为100)
五、创新成效进一步显现
“创新成效”领域包括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货物出口额比重、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三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等5个指标。
以2015年为100,2022年我国创新成效指数为128.2,年均增长3.6%。分指标看,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指数增长相对较快,年均增速为8.8%,2022年指数值为181.0;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数、“三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数、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货物出口额比重指数的年均增速分别为6.2%、2.3%、2.1%和-1.1%,2022年指数值相应为152.2、117.5、115.7和92.3(详见表5)。
表5 创新成效指数
(以2015年为100)
中国创新指数最新测算结果表明,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我国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创新能力持续较快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要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努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而奋斗。
附件
中国创新指数指标体系及指数编制方法简要说明
一、中国创新指数指标体系
中国创新指数指标体系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我国创新总体发展情况,通过计算创新总指数反映;第二个层次为我国在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创新成效等4个分领域的发展情况,通过计算分领域指数反映;第三个层次为创新能力具体各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上述4个分领域所选取的18个指标指数反映(指标体系框架详见附表)。简要说明如下:
(一)创新环境
该领域主要反映驱动创新发展所必备的人力、财力等基础条件的支撑情况,以及政策引导扶持等创新所需条件的情况。
1.每万人就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数
指就业人员平均具备一定学历的人员数量。该指标用以反映我国劳动者综合素质情况。
2.人均GDP
指按人口平均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不变价)。这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最具代表性的指标,可以反映经济增长与创新能力发展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3.理工类毕业生占适龄人口比重
该指标反映我国潜在创新人力资源情况。理工类毕业生指本科及以上理工农医类毕业生人数,适龄人口是指我国20-34岁人口数。
4.科技拨款占财政拨款比重
政府财政科技拨款对全社会创新投入和创新活动的开展具有带动和导向作用,该指标反映政府对创新的直接投入力度以及对重点、关键和前沿领域的规划和引导作用。
5.享受加计扣除减免税企业所占比重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普惠性政策之一。该指标可以反映政府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创新环境情况。该指标的数据口径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创新投入
该领域主要反映创新的人力财力投入规模及强度、关键领域的投入情况等。研发是实现创新的最重要环节,这里用研发投入指标反映创新投入。
1.每万人R&D人员全时当量
指按常住全部人口平均计算的R&D人员全时当量。该指标反映自主创新人力的投入规模和强度。R&D人员包括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R&D人员,是全社会各种创新主体的R&D人力投入合力。R&D人员全时当量是指按工作量折合计算的R&D人员。
2.R&D经费占GDP比重
该指标又称R&D投入强度,是国际上通用的、反映国家或地区科技投入水平的核心指标,也是我国科技创新相关规划中的重要指标。
3.基础研究人员人均经费
指按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平均的基础研究经费。基础研究是科学技术发展的根基,其水平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一个国家原始创新能力。本指标体系以该指标来反映国家在加强原始创新能力上所作的努力。
4.企业R&D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
企业是创新活动的主体,而工业企业又在企业创新活动中占有主导地位。该指标反映创新活动主体的经费投入强度。该指标的数据口径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创新产出
该领域通过论文、专利、商标、技术市场等反映创新中间产出结果。
1.每万人科技论文数
科技论文是指企事业单位立项的由科技项目产生的、并在有正规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是创新活动中间产出的重要成果形式之一。该指标反映研发活动的产出水平和效率。
2.每万名R&D人员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指按R&D人员平均的高价值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专利是创新活动中间产出的又一重要成果形式。高价值发明专利指符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专利质量和价值较高的发明专利,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定义具体范围,体现了专利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导向。该指标同时为有关规划纲要监测内容,是反映研发活动的产出水平和效率的重要指标。
3.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所占比重
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指作为第一商标注册人拥有经境内外商标行政部门核准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商标的企业。该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拥有自主品牌情况。该指标的数据口径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4.技术市场成交合同平均金额
指按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项目数计算的平均技术市场成交金额。该指标反映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与效率。技术市场成交额指全国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项目的总金额。
(四)创新成效
该领域通过经济增长、经济转型、产品结构调整、产业国际科技竞争力等方面,反映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1.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新产品销售收入是反映企业创新成果,即将新产品成功推向市场的指标,可用于反映创新对产品结构调整的效果。该指标的数据口径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货物出口额比重
高技术产业与创新具有互动关系。该指标通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变化情况,反映创新对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效果。
3.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专利密集型产业体现了知识产权、科技创新与产业经济的紧密融合,是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和重要发展方向,其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可从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角度体现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成效。
4.“三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
“三新”经济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可从新兴经济带动经济转型发展、增强经济活力的角度体现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成效。
5.全员劳动生产率
指一定时期内国内生产总值(GDP,不变价)与就业人员之比。创新是影响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因素,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创新的目的之一。该指标可用于反映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中国创新指数评价方法
(一)选择基期年份
在综合评估指标数据的可得性、一致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选择2015年作为基期年份。
(二)确定指标权数
采用“逐级等权法”进行权数分配,即各分领域的权数均为1/4;某一分领域内指标权数为所属领域的1/n(n为该领域下指标的个数);每个指标的最终权数为1/4n。各指标的权数详见附表。
(三)计算指标增速
计算定基发展速度时,通常方法是计算各指标的增速后进行加权平均。本指数继续沿用原指数计算定基发展速度时将指标增速的基准值设定为指标两年平均值的方法,将各指标增速范围控制在[-200,200]的区间内,以增强数据稳定性,减少因某些指标数值波动过大而造成整个指标体系失真的情况。计算公式为:
其中i为指标序号,t为年份,t>=2016。
(四)合成分领域指数和总指数
1.计算各领域所辖指标的加权增速:
其中i为指标序号,t为年份,Wi为各指标对其所属领域的权数,Vit为计算所得各指标增速,k为该领域内指标的个数,t>=2016。
2.计算定基累计发展各领域分指数:
其中t为年份,t>=2015,E2015=100。
3.计算定基累计发展总指数:
附表 中国创新指数指标体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