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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印发碳达峰实施方案,鼓励重点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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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万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全文发布,拟加快鼓励农产品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研发一批新工艺、新技术,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于日前编制完成《万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经十六届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万宁市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工作取得新进展,节能控碳同步推进,碳达峰路径更加清晰。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源清洁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绿色建筑、低碳交通加速发展,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碳汇能力和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显著提高,低碳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同时,由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牵头,将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坚持“政策+市场”双轮驱动,落实国家、海南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加快鼓励农产品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研发一批新工艺、新技术,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鼓励引入科研机构、高校和本地上下游企业联合,聚焦产业绿色转型,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重点支持高性能储能和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燃料电池、废弃物资源化与再制造等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示范。探索在大唐燃气发电厂实施全周期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CCUS)创新示范项目。
 

  原文如下↓
 

  万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低碳绿色转型,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22〕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聚焦“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次、全过程,围绕高质量打造海南东部重要支点城市,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科技和制度创新为动力,扎实有序推进全市碳达峰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高标准打造海南自贸港碳达峰“万宁样板”,为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战略路径
 

  源头减碳,重塑清洁能源结构;过程少碳,提高提质增效水平;生态固碳,推动陆海增绿添蓝;技术存碳,强化科技研发应用;人人低碳,建立全民参与机制;联合治碳,积极引导对外交流合作。通过全程精准控碳,推动全民节能降碳,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质升级。
 

  (三)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统筹推进各领域、各行业绿色发展,抓好重点企业绿色转型,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构建完善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形成有效的政策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动力,推动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
 

  ——节约优先、源头减碳。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从源头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创新驱动、产业引领。充分发挥创新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助推作用,坚定不移把创新摆在经济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充分发挥主导产业引领作用,加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加强风险识别和管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科学把握降碳节奏,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确保安全稳定降碳,为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主要目标
 

  以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形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融合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局面。
 

  “十四五”期间,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工作取得新进展,节能控碳同步推进,碳达峰路径更加清晰。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源清洁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绿色建筑、低碳交通加速发展,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碳汇能力和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显著提高,低碳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大幅提高,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日趋完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低碳技术创新和低碳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全面形成,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好推动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持续优化绿色低碳产业结构、加快城乡建设低碳发展、完善绿色交通发展体系、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低碳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倡导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深化绿色低碳领域交流合作等8个方面工作。
 

  (一)推动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
 

  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加快实施非化石能源替代,推动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强节能工作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1.扎实推进百万千瓦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将海上风电作为万宁市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抓手,对万宁市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起到核心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中电建海南万宁百万千瓦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一期装机规模为20万千瓦,建设12台单机容量16MW以上的风机,计划2025年底全部建成并网;二期工程装机容量80万千瓦,计划于2027年底全部建成并网。统筹做好海上风电运维,推进服务专业化、精准化,支持开发企业、风机制造企业组建专业运维机构,鼓励委托开展社会第三方专业运维。(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统筹推进多种形式的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扩大风电、光伏和生物质发电规模。全力推进万宁市乡村振兴整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利用两年时间打造覆盖全市12个镇、1个华侨旅游经济区,共207个行政村(社区)的分布式光伏体系,促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充分利用农渔业、废弃矿山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土地和场址,鼓励光伏发电就地并网消纳。积极推进风电资源规模化利用,探索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生活垃圾与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有序拓展氢能应用场景,推动氢能在交通、工业等领域的多元应用,推进跨区域创新协同和产业联动,积极部署氢能产业链试点。(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3.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合理控制汽油消费增速,有序压减柴油消费量,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提高成品油终端消费利用效率,因地制宜推进生物柴油等替代传统燃油。加快油品利用场景向电能转变,加速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汽车,减少交通领域对石油能源的依赖性。加快天然气推广应用,加强市域燃气管道、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液化天然气(LNG)瓶组站等配备设施供地,加快完善城镇燃气管网建设,科学有序推进燃气下乡“气代柴薪”,释放居民用气需求。(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全面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打造高可靠性的中低压混供互备交直流配电网,建设源网荷储协调控制中心,提升配电网对分布式电源的消纳能力,升级改造主动配电网自动化,搭建分布式电源集群管控系统,协助建设海南500千伏主网项目(万宁辖区段)。发挥重点用能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丰富拓展绿色电力应用场景,鼓励用电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探索在槟榔产业园、礼纪新型工业产业园开展微电网建设。研究制定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机制,逐年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最低占比。有序引导用户更多消费绿色电力,对消费绿电比例较高用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优先保障。推动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V2G)技术示范应用。引导用户优化用电模式,释放居民、商业和一般工业负荷的用电弹性。(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万宁供电局)
 

  5.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强化能耗和碳排放控制,严格能耗强度刚性约束,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尽早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构建用能预算管理体系,将能源要素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控新增能耗。探索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加强节能基础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制定实施年度节能计划,鼓励企业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健全碳排放总量及强度控制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及碳排放监测,强化项目闭环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二)持续优化绿色低碳产业结构
 

  推动产业结构朝着更少污染排放、更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的方向转变,以重点打造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新型工业、海洋经济、旅游服务业等四个百亿级产业集群为牵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较快增长。
 

  1.做强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建设热带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打造热带高效农业全产业链和大农业百亿级产业链群。持续引入和培育行业头部企业,壮大加工制造中间环节,带动上游种植业和下游现代服务业集聚。以开发药用价值、加强槟榔产品安全性为重点促进槟榔产业转型。以农旅融合、三产融合、新品研发为重点发展咖啡产业链,扩大咖啡种植规模;建立国际咖啡贸易和加工专业市场,扩大咖啡市场交易规模。以规模化种植、精深加工、品牌认证为重点,大力发展热带香料和热带水果产业链;推动林下经济增量扩产;调优冬种瓜菜结构,推进冬季瓜菜产业化发展。加快标准化畜禽和水产养殖基地建设,打造万宁东山羊原产地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发展肉类和水产品加工。发展沉香种植、精深加工、制药产业和推广沉香文化。加快修订兴隆咖啡、和乐蟹地方标准,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创建万宁市农产品公用品牌,提升产业品牌知名度。(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效。围绕建链延链补链强链,一手抓现有产业改造升级,一手抓新兴产业培育,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前提下发展绿色建材、高端装备制造、运动装备、消费品制造、燃气发电、海上风电等产业,打造新型工业百亿级产业集群。强化重大项目建设,确保海力装配式生产基地、天使医检汽车等一批重大项目竣工投产,谋划乌场春园湾海上装备码头建设。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完善建材仓储物流,打造海南东部建材基地。加快推进体育运动装备加工制造、数字小镇、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等项目落地建设,构筑工业新的增长点。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优质服务和全要素保障,实施“小升规”计划,推动规上规下企业增潜扩产满负荷生产。(牵头单位: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构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全力推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围绕“一湾一品”完善石梅湾、日月湾和神州半岛的旅游基础设施,突出抓好日月湾冲浪、石梅湾潜水、神州半岛摩托艇和帆船帆板等业态开发,加快日月湾国家冲浪训练基地改造、冲浪学校等重点项目建设,引入一批高水平和有较大影响力体育赛事和文化演艺活动,做大做强王府井国际免税港,打造“体育+旅游+文化+消费”融合发展的全省新标杆。推进低碳旅游交通发展,适时开展氢燃料汽车应用示范试点建设工作。加快日月逐浪驿站建设,启动山钦蓝梦驿站建设。实施兴隆大健康+旅游发展战略,引进一批康养、医药研发项目,加快植物园升级改造,盘活兴隆演艺产业,实现兴隆与石梅湾、日月湾和神州半岛“山海互动”。挖掘红色文化、海洋文化、黎苗文化、东山文化、民俗文化内涵,发展多样性文化体验游。积极做好推进低碳旅游酒店建设工作,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内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做好旅游产品宣传推广,着力推动旅游产业向百亿级产业迈进。(牵头单位: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推动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乌场一级渔港建设,打造乌场港冷链物流园,构建港航服务、冷链仓储物流、水产品加工、交易、休闲渔业、海上运动、海洋观光等临港经济产业链。加快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发展黄魳鱼、石斑鱼、对虾、东风螺、和乐蟹、水产种苗等优势品种工厂化养殖,推进东星斑工厂化基地和蓝田水产南繁渔业示范园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海洋牧场,启动加井岛海洋牧场建设,推动深远海网箱和大型工船养殖,加快推进渔业综合补给船项目,提高渔船出远海捕捞作业能力。发展休闲渔业和海上旅游,启动港北休闲渔业试点,打造“美丽渔村”,有序推进无居民海岛周边海域旅游开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三)加快城乡建设低碳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提高城乡建筑能效水平,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中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1.构建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格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从城市宜居性、开放空间体系设计、社会资源公平性、交通效率、能源可持续性等多个方面科学确定建设规模,避免土地低效利用和重复性建设,实现城市功能与低碳发展相结合。加快推进绿色城镇化发展,科学规划城镇空间的产业与人口布局,坚持保护原生态自然景观与传承历史文化并重,打造和乐、兴隆等一批体现万宁特色的精品城镇。合理规划建设城市绿色空间、一级通风廊道、环城绿带、交通走廊绿化通道,提升城市绿色化水平,积极推进海绵型城市建设。结合地方资源布局,探索开展不同类型低碳园区试点建设工作。到2025年,至少建成3个近零碳排放社区试点。推进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建筑拆除管控。制定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细化农业空间和乡村生态的管控内容,协同做好村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乡村振兴,加强传统村庄、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市更新工程,加大老旧建筑改造力度,探索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模式和技术路径,逐步将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基础类改造。以应用热带海岛气候适配型高效制冷、热泵、LED等节能低碳技术为重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同步开展电气化改造,预留适宜的配电网容量,为接入更多零碳电力创造便利条件。全面提升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源审计。支持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采取高效制冷行动,更新淘汰低效设备,运用智能管控等技术实施改造升级。持续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机关办公楼、商场、酒店、医院、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建筑分区域、分批次进行能效提升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万宁供电局)
 

  3.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完善新建建筑节能设计、能效、绿色改造等标准,确保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加快推广集光伏发电、储能、智慧用电为一体的新型绿色建筑,探索研究试行“光储直柔”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80%。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开展建筑施工节能降碳技术研究,推广绿色施工管理,加强施工扬尘、废气、废水、固废等监测和管控,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深化应用。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新建公共建筑、市政桥梁、轨道交通、交通枢纽等应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进行建设。提升绿色建材、可再循环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中的应用比例,降低建筑材料消耗,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实施城市运行低碳智慧治理。强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实现城市道路交通、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信息化管理和数据共享,探索建立覆盖城市各类功能空间的碳排放模型。加快信息技术与数据融合,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实施城市数字化智慧化提升工程,推进城市设施智能化升级和物联网应用,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促进线上线下资源整合利用。推动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支撑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等城市低碳交通方式的普及应用。推动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建设城市安全智慧管控平台,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水平。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提高城市管理治理能力,提升民生服务效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因地制宜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动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建立以屋顶光伏为主的农村新型能源供应系统,提高农村用能自给能力。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快补齐农村地区电网薄弱短板,在服务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需求的同时,满足分布式新能源接入需要。积极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提升农村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农村能源新模式与新业态,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绿色交通发展体系
 

  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提高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水平,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低碳化建设,推动物流体系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系统。
 

  1.构建现代化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以万城镇为中心,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为骨架,构建市域“三纵四横”公路网体系。建设好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万宁段,完善西部景区旅游公路、特色风景道、生态骑行道建设,做好东部滨海旅游公路与西部雨林旅游公路串联工作,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质增效。坚持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原则,消除综合交通枢纽集疏运设施短板,加大不同运输方式运力衔接和组织协同,提高运输效率和一体化水平。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引导道路货运向网络化、规模化、集约化和高效化发展,不断提高客、货运实载率,着力强化管理性节能减排。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公共交通与步行、自行车、小汽车等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换乘条件,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步行”为主体的绿色出行系统。提高公路客运服务便捷化、多样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多层次出行需求,增加公共交通吸引力。(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水平。积极推动客运交通实现高速化、清洁化、低碳化,提升公路客运中高级客车占营运客车比例。鼓励符合农村客运特点的安全、实用、经济型客车或客货兼用型车辆推广应用,推进农村客运车辆标准化建设。采用强制性措施与激励性政策结合的综合管理办法,引导公交车、出租车、营运客车、物流配送车辆等在新增和更换时选用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严格管理车辆使用年限,加快更新老旧车辆,促进高效、节能运输车辆使用。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通过实施购车补贴、开展以旧换新等政策措施,鼓励居民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提高非营运交通领域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水平。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有序推进船舶“油改气”,提高船舶新能源使用比例。(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政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智慧化。加快布局和应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数据中心、北斗系统等新基建设施,建设城市智慧交通大数据资源中心和交通大数据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基于空间大数据的全息感知体系。科学合理优化公交线路,推进公交场站低碳设施建设,通过利用公交场站铺设分布式光伏等措施,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新能源利用率。加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技术研发,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公路建管养各环节的推广和应用。加快推进商超、车站、社会停车场(库)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公用充电桩建设,逐步形成新能源车辆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保障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需求。鼓励私人住宅小区等建设符合规定的自用充电桩等设施,促进高能效、低排放的交通运输装备设施的推广和应用。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匹配改造,到2025年全市适用港口岸电设施覆盖达100%,船舶靠港使用岸电逐步常态化。(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物流体系绿色低碳发展。推进乌场港冷链物流园绿色化发展,围绕提高冷链物流设施节能水平,鼓励企业对在用冷链设施设备开展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等模式,加强冷链物流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冷库、冷藏车等能效环保标准,执行绿色冷链物流技术装备认证及标识体系,逐步淘汰老旧高能耗冷库、制冷设施设备和高排放冷藏车。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产业联动发展,推行物流装备标准化,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积极开展城乡绿色货运配送,合理布局城乡配送基础设施,统筹交通运输、邮政、商务、供销等农村物流资源,加快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及智能化物流设备的应用推广,构建集约、高效、绿色、智慧的城乡配送网络系统,提高配送效率。(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坚持“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修复和保护机制,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着力扩大碳库容量,不断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全面落实“林长制”,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保护,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与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探索林地林木规范流转,持续开展退耕退塘还林工程,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城市花园、公共绿地和乡村美化建设,在城市进出口、主要干线节点建立生态景观长廊,推广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地下空间绿化等多种绿化形式,将花果香、树形美、经济价值高的造林树种引入绿色通道工程,打造生态景观林带。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6.2%。结合全市生态海岸带建设,强化海洋碳汇在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制定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海岸带管控机制,推进海岸带综合规划,优化海岸开发利用布局。因地制宜开展海岸带修复,恢复海岸线生态功能。加强应用示范,推进海洋碳汇生态环境重建、人工碳汇等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卫园林局)
 

  2.挖掘农业固碳增汇潜力。发挥农田土壤固碳增汇潜力,采取有效的农田管理措施,加快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农田固碳能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通过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养分替代部分化肥等措施,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减少农田碳源排放。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广节水节料、高床漏缝、自动清粪、生物发酵等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提高畜禽粪污处理水平。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发挥好秸秆耕地保育和种养结合功能。(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有序完善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建设,开展森林、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探索评估现有自然碳汇能力和人工干预增强碳汇潜力。开展固碳树种研究,完善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提高科技支撑能力,鼓励按照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机制开展相关碳汇开发工作。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产业化利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生态产品市场交易等价值实现模式,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低碳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坚持“政策+市场”双轮驱动,落实国家、海南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加快鼓励农产品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研发一批新工艺、新技术,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鼓励引入科研机构、高校和本地上下游企业联合,聚焦产业绿色转型,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重点支持高性能储能和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燃料电池、废弃物资源化与再制造等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示范。探索在大唐燃气发电厂实施全周期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CCUS)创新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2.完善绿色低碳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纳入自身绩效考核。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绿色低碳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绿色科技成果交易、转化落地。健全绿色低碳技术第三方检测、评估、认证体系,建立健全认证结果的采信互认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绿色低碳人才引育力度。积极争取碳达峰相关项目扶持资金支持,开展低碳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引进绿色低碳领域高层次人才。依托科研院所、咨询机构等,加快本地绿色低碳人才培养,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加强能源和碳达峰专业知识培训,积极开展针对政府、企业、各类机构相关人员的碳达峰碳中和知识普及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
 

  (七)倡导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坚持宣传引导,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把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
 

  1.加强全民低碳宣传教育。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强化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推进绿色低碳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挖掘全市生态文化资源,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建设生态文明新媒体传播矩阵,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实施重大项目低碳环保公众参与计划,鼓励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公共事务,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保渠道,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市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普及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活动,有序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清洁)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等试点示范创建活动,把绿色低碳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建设要求,总结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大力营造绿色生活新风尚。制定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倡导绿色消费,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推广使用绿色低碳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碳普惠全民行动,鼓励医疗、教育、金融等机构和商超、景区、电商等平台积极纳入碳普惠平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提升全面绿色创新发展水平。鼓励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重点用能单位全面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深入研究企业节能降碳路径,制定“一企一策”专项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建立企业承担绿色发展责任的评估体系,对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表现和绩效进行评估,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通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绿色低碳领域交流合作
 

  加强在能源安全、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金融与绿色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交流合作,补齐短板,强化优势,推动在绿色发展上的互促互补共赢。
 

  1.深化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主动对接国际规则,积极举办各类论坛、交流会议、搭建展示平台,深化绿色产品、技术、经济等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绿色国际合作机制创新。充分借助海南自贸港的制度优势,强化与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家的绿色低碳合作,推动联合共建科技合作基地和设立联合研发项目,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转移承接能力,重点推进海洋蓝碳、绿色农业、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绿色经贸技术交流合作。优化外商投资产业导向,鼓励外商投资绿色低碳重点领域,积极引进全球优质资源,鼓励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加强与国际绿色低碳贸易规则、机制对接,落实好国家进出口政策,持续优化外贸结构,积极扩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和产品的对外贸易,推动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大力发展高质量绿色产品贸易。推动海上风电装备出口制造,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开拓东南亚市场。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协同开展先进生物降解材料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鼓励面向东南亚等潜在市场进行合作推广。(市商务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专项工程
 

  聚焦重点任务相关领域,谋划推动一批特色、亮点工程,作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为碳达峰工作提供坚实支撑,引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实施和系统推进。
 

  (一)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建设工程
 

  加快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重点配合城市规划和园区布局,优化电网结构,适度提高配电网建设标准。“十四五”期间,全市电网规划新建110kV变电站4座,新增主变容量320MVA,增容110kV变电站4座,新增主变容量189MVA,至2025年底,全市电网共有110kV变电站10座,总容量883.5MVA。“十四五”期间,全市电网规划扩建35kV变电站1座,新增主变容量10MVA,增容35kV变电站1座,新增主变容量3.7MVA,至2025年底,全市电网共有35kV变电站10座,总容量151.3MVA。“十五五”期间,全市电网规划新建110kV变电站5座,新增主变容量280MVA,扩建110kV变电站1座,新增主变容量40MVA,至2030年底,全市电网共有110kV变电站15座,总容量1203.5MVA。“十五五”期间,全市电网规划退运35kV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16MVA。至2030年底,全市电网共有35kV变电站9座,总容量135.3MVA。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重点项目建设,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要素,提高电网与各侧的交互响应能力,实现源、网、荷、储深度协同。加快推动“新电气化”进程,促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和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积极推进电力需求响应,加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持续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在数字化方面,充分发挥能源电力大数据“生产要素”和“算力+算法”叠加倍增效应,以数字电网赋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万宁供电局)
 

  (二)重点园区低碳循环发展工程
 

  全面推行园区循环发展理念,加快推动槟榔产业园、礼纪新型工业产业园开展循环化改造工程。指导园区管理机构制定园区循环化改造清单,统筹布局园区产业空间,促进产业集聚升级,推进产业链接循环化改造、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污染治理集中化改造、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构建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继续改造落后工艺,淘汰落后设备,引进先进技术,推动节能降碳,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等,有效提高园区能源与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围绕工业副产品深加工和废弃物再生利用,加强规划引导、入园评审和链式招商,导入产业链延伸关键项目,不断促进物料闭路循环,构建符合园区特点的循环产业链,将能耗、碳排放等相关指标纳入园区企业准入门槛。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智能化管理。积极推行园区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万宁槟榔产业园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零碳示范区域创建引领工程
 

  支持万宁兴隆健康旅游产业园创建“零碳示范区”,以零碳排、零固废、零废水“三大目标”为导向,低碳、绿色、生态、智慧“四大理念”贯穿过程,通过碳减排、碳吸收、碳管理“三大路径”实现能源清洁化、交通智能化、建筑低碳化、空间集约化、生活绿色化“五化联动”,着力推动低碳旅游和大健康产业发展。通过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绿化提升等措施,提升森林质量,促进增汇固碳。在景区公共服务中优先使用电动汽车,安装充电桩、引导居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绿色出行,发展区域内电动公共汽车,鼓励游客骑行游览。发展零碳能源,在村域内公共建筑和民宿屋顶推广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开展碳中和民宿建设等,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通过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灶具降低电力和化石燃料使用产生的碳排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垃圾清运量和处理量,实现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热带海岛绿色建筑探索工程
 

  立足海南高温高湿、风大雷暴多等气候特征,研究建立适应海南地区应用特征的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检测技术和评价技术标准体系,助力低能耗建筑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适宜海南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新模式,利用风能、生物质能、水能、天然气等资源组合优势,研究推进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空调等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试点,积极推进储能等技术研发应用,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体系。开展绿色建筑发展示范工程,以完善的绿色建筑推广政策、标准、监管、金融体系为引领,以适合海南热带海岛气候的绿色建筑技术、产品研发技术和绿色建筑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以统一的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与撤销制度作保障,实现绿色建筑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建设运营体系。到2025年,全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80%,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30年,全市新建建筑100%符合绿色建筑规范。(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禁售燃油汽车垒土筑基工程
 

  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等的统筹协调。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打造适度超前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到2025年,全市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例确保小于2.5:1,公共充电桩方面小于7:1。引导企业联合建立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统一结算。加强充电设备与配电系统安全监测预警,提高充电设施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发展。鼓励充电场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设施,提升公共场所充电服务能力,拓展增值服务。完善充电设施保险制度,降低企业运营和用户使用风险。结合万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道路交通布局等情况,探索建设机动车零排放区域,到2030年,基本建成一个机动车零排放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交通运输局、万宁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海洋蓝碳生态系统建设工程
 

  加快海洋碳汇机理研究,明确海洋碳汇生态系统面积、分布及其固碳机理。开展滨海湿地修复、岸线整治修复、受损河口海湾生态修复,实施小海、老爷海潟湖、河口等重要生态系统修复,完成入海口拓宽、小海清淤、生态恢复、生态养殖、环小海景观路建设五大工程,提升海洋碳汇生态系统质量,增加海洋碳汇生态系统的面积。开展老爷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大洲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建设洲仔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和加井岛、甘蔗岛、日月湾海洋牧场,实施蓝色海湾项目建设。建立陆海统筹、标本兼治的综合修复模式,加快解决月岛等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保护青皮林、红树林及其生态,改善海岸带和近岸海域环境状况,恢复自然岸段和风貌。(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全面深入实施禁塑工程
 

  严格落实海南省关于“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决策部署,重点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主要旅游景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医院等行业和场所开展禁塑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加大餐饮外卖、展会活动、宾馆酒店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力度,定期对农贸市场、超市、商行、餐饮店等场所开展禁塑执法大行动。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推动快递包装产品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模组化,提高与寄递物的匹配度,杜绝大箱小用,防止过度包装。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全社会禁塑工作,建立案件曝光和新闻发布机制,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禁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政策保障
 

  (一)完善配套规范的核算体系
 

  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完善碳排放基础数据统计、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强化数据收集、分析和核算,确保低碳发展统计核算的规范化、科学化。强化节能标准实施与监督,健全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地方配套统计体系与工作机制,有效支撑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强能力建设,对照国家和省标准要求,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人员业务培训机制,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法律法规标准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绿色低碳发展法律法规标准,及时修订我市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绿色标准,加强节能标准推广应用。同步实施国家和省修订的能耗限额、能效强制性标准、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标准和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落实和健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节能管理与服务体系等领域相关标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办、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宁供电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低碳相关支持政策
 

  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加大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支持力度,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保障力度。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探索构建集绿色信用服务、绿色金融服务、绿色企业、项目评级等为一体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运用碳市场、低碳技术示范、碳金融、碳政策等协同效应,引导多种低碳资源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尤其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认真执行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引导全社会节约用电。(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综合运用市场化机制
 

  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严格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落实绿色电力证书等交易机制。鼓励企业单位对自身运营及投融资活动所产生的碳排放和个人的减碳行为进行全面核算、登记、评估、评价,支持重点排放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利用好森林、生物质、风能、太阳能、水能等自然资源,开发碳汇、可再生能源、碳减排技术改造等领域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重点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本领域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领域相关工作开展。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加强与海南省碳达峰方案衔接,跟踪、调度各部门和各行业达峰工作的总体进展,督促目标任务落实落细。(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应对气候变化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责任制,要坚决承担碳达峰碳中和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制定积极可行、符合实际的落实举措,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强风险防范,处理好碳达峰碳中和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日常生活的关系,确保安全降碳。(市应对气候变化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能力建设
 

  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把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有关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内涵、特征、路径。各镇(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学习渠道、丰富学习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在运用好研讨交流、专家授课、调查研究、学习考察等方式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类特色讲坛讲堂和新媒体平台,切实提高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业能力素养,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本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监督考核
 

  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同管理、同分解、同考核,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指导作用。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督导。各部门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原标题: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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