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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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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本项目投资概算22827.13万元。

  2023年8月15日,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本项目投资概算22827.13万元,工程费用19265.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039.92万元,设备购置费12225.43万元,建设规模:厨余垃圾处理600t/d(共计3条预处理生产线),本次招标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湿式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净化系统、沼气利用系统以及除臭系统等。
 

  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已由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核〔2022〕1号批准建设,项目采用BOT模式,该项目所有权为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伟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伟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22827.13万元,工程费用19265.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039.92万元,设备购置费12225.43万元,建设规模:厨余垃圾处理600t/d(共计3条预处理生产线),本次招标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湿式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净化系统、沼气利用系统以及除臭系统等,占地面积25.0亩,建设地点: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厂紧邻南侧,永强南片区沙城西单元D-18地块。
 

  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项目厂址红线内及外部、配套工程所有项目的工程设计、所有工艺设施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还包括质量保证(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的指导工作;竣工验收合格至最终移交之前的所有检验、检测、检查;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及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
 

  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涉及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厂址红线内及外部、配套工程所有项目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专项设计(如基坑、智能化、消防、绿化、市政配套工程、外部接入系统等)、竣工图编制、图纸审查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
 

  建筑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涉及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工程包括综合处理车间[建筑装饰工程(包含桩基础)、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强电工程、消防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宣教设施、卸料基坑及料仓、预处理综合水池1、预处理综合水池2、消防水池、沥液池、抗震支架工程、电梯工程、深基坑支护(沥液池、消防水池、开挖后二级放坡处理)],地磅房[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上料坡道(含坡道封闭工程),初期雨水池(包含桩基础),事故池(包含桩基础),室外设备基础(包含桩基础);总图及其他配套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及硬化、厌氧区铺砌、绿地、下凹式绿地、围墙(含基础)、大门、厂区给排水工程(含消防)];外部工程[混凝土支墩(焚烧厂内)]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和初步设计文件。
 

  所有工艺设施设备采购和安装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涉及所有建设内容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设备工艺设计优化,包括但不限于厨余预处理系统、厌氧处理及沼气净化利用系统、沼气发电系统、除臭系统(高浓度除臭系统、中低浓度除臭系统、辅助除臭系统、除臭系统配套电控设备)、其它室外设备(雨水提升泵、事故水池外排泵)、厂区电气工程、厂区自控及视频监控、外部工程、备品备件及其他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和初步设计文件。
 

  本次招标控制价20072.72万元。
 

  2.3计划工期:290日历天(包括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瓯江杯。
 

  设备质量要求:满足设备相关专项规范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和②: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承接过处理规模≥200t/d的餐厨或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的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注:①以上材料不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或投资的,还应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或投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②业绩时间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为准。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可由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兼任,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龙湾区公共资源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评定分离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伟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度山村展新路999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7-86911669
 

  招标代理机构: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1幢1306室
 

  联系人:王工、张工
 

  联系电话:0571-86090270
 

  邮箱:291348249@qq.com
 

  原标题: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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