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目前正在组织开展2023年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为使推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院士称号学术性、荣誉性、纯洁性,中国科协4日发布“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十不准’”规范,对科协系统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相关方提出10项要求。
其中包括,全国性学术团体严格按照推选程序组织推选,不准开展可能影响或干扰推选工作的任何活动;不准将因道德失范、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作为院士候选人。
候选人、候选人单位不准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委托他人等方式,开展请托、游说、拉票、助选、贿选、打探推选信息等活动;候选人不准以汇报、请教、征求意见等名义拜访全国性学术团体、专家等有关单位和人员,为推荐(提名)进行活动。
专家应坚决抵制各种干扰推选、搞公关、拉选票等不当行为;不准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不得违反规定私下接触候选人,进行不当交往、利益交换,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推荐(提名)公正性的活动;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有应回避不回避行为。
规范明确,如有违反“十不准”要求的,视情节给予全国性学术团体约谈、当次推选无效、取消1-3次推选资格等处理;给予候选人提醒、取消候选人资格、永久不再通过学术团体推选等处理;给予专家提醒、取消当次专家资格、永久不再邀请参加学术团体推选等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