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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最新发布无人机通用准则

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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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规定,自2020年6月开始,无人机尤其是配备了可能捕获个人数据传感器的无人机,如想在欧盟范围内运行,操作者必须在其主要居住地或工作地进行注册登记。

  近年来,无人机在室外环境中用于商业用途的情况有所增加,而且这一趋势将在未来继续发展。目前,在欧洲地区,无人机的主要消费国家是英国、意大利、德国和法国。而能源、建筑、农业、房地产和交通运输行业,目前都是欧洲无人机制造商的目标市场。

欧洲国家无人机伤人、扰航事件频发,资料图

  近日,欧洲航空安全局发布了适用于整个欧盟范围的无人机通用准则。该准则涵盖了无人机技术和操作要求,目的是在保护欧盟国家居民安全和隐私的同时,确保无人机安全运行,并促进无人机行业的创新和投资。

  近年来,欧洲国家无人机伤人、扰航事件频发,偷拍甚至偷运违禁物品等情况也时有发生。为此,欧盟各成员国纷纷出台相关法规规范无人机运行。法国自2018年7月起。规定无人机必须注册电子账号;德国规定所有无人机必须在机身刻上所有者的姓名与地址;英国把机场附近的无人机禁飞区半径从原来的1公里增加到5公里;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国都禁止无人机在夜间飞行。

  新发布的无人机通用准则将于2020年6月起,在欧盟全境正式启用。届时,该准则将取代欧盟成员国各自的现行法规。这有助于统一欧盟内部不同国家的相关法规,为欧洲发展无人机行业明确规则。

  按照规定,自2020年6月开始,无人机尤其是配备了可能捕获个人数据传感器的无人机,如想在欧盟范围内运行,操作者必须在其主要居住地或工作地进行注册登记。无人机操作须充分注意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准则明确设置了禁飞区或限飞区,还要求尽可能减少无人机噪音。

  该准则还规定了无人机飞行需要具备的条件。例如,准则将无人机操作按风险等级划分为“开放”“特定”“认证”三种类型。“开放”级适用于风险较低的情况,即无人机的重量不得超过25公斤;“特定”级则需要特定机构对无人机飞行进行授权。二者都要求无人机飞行高度保持在距地面高度120米以内。风险等级最高的“认证”级需要无人机提前获得相关机构认证,针对更大更重的无人机,适用于人员、危险物品运输或飞越人员密集场所等情况。对于不同风险等级的无人机操作者的年龄、资质、培训经历等,准则也都有相应规定。

  无人机通用准则的发布得到了欧洲一些航空产业协会的支持。欧洲支线航空公司协会总干事蒙特塞拉特·巴里加表示:“我们支持在欧盟范围内制定更加健全和统一的安全法规。新准则将使欧盟所有成员国向拥有安全可靠的空域迈出重要一步。”

  德国无人机航空协会预计,到2025年,欧洲将有超过40万架商用无人机,这对欧洲空中交通管制来说是重大挑战。包括欧洲在内的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建立监管框架以克服商用无人机不断增加带来的挑战。欧洲航空安全局执行局长帕特里克·基表示,欧洲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拥有较为完善的无人机法律法规的地区,这有利于保障无人机安全、可靠、可持续运行。新准则还将为极具潜力的无人机行业带来更多投资,促进该行业的创新和增长。

我国也应加快国内无人机监管体系的持续建设,资料图

  无人机的监管已经成为全球的一个共识,不少国家通过法律和技术的手段,对无人机的健康、合理应用提出了新要求和新办法。在此趋势下,我国也不应落于人后,也要加快国内无人机监管体系的持续建设。

  目前,我国政府相继发布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7-2018年版)》、《无人机围栏》、《无人机云系统接口数据规范》等政策与标准;省市地方上,四川、深圳、浙江等省市也都陆续制定并实施了相关监管法规,基本已经建立起了初步的无人机监管“防空网”。

  今年上半年,我国民航局又再度发布《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对无人机的监管愈发细化和深入;同时人社部等三部门也将无人机驾驶员列入新职业,从新的层面加速了无人机监管的发展。这些措施预示着我国无人机的监管正在由浅入深、由粗到细,并另辟蹊径全方位促进,未来建立全球领先的无人机监管体系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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