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近年来国家对仪器设施资源开放共享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上海市在不断优化和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的管理制度,从顶层层面对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管理和服务进行设计,细化开放共享的落地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为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共享,提高其利用率,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调动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管理单位和相关人员提供共享服务的积极性,日前,上海市科委公开征求《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估奖励办法》)意见。
《评估奖励办法》明确了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评估与奖励原则、评估与奖励对象、评估内容、评估奖励程序、奖励分类与条件、奖励金额确定、奖励资金用途、资金管理与监督等内容,明确了各方职责与管理要求。
《评估奖励办法》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等管理单位(以下统称管理单位)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和奖励工作。《评估奖励办法》明确指出,该办法所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是指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以及原值为 3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单台(套)科学仪器设备。
在奖励金额方面,《评估奖励办法》提出单台(套)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以非财政资金全额出资购置、建设的大型仪器,在同等条件下,上浮10%的奖励金额。
据悉,《评估奖励办法》的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4日。